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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2004年山东省直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

2004-5-1 

    

    山东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公告:经省委、省府批准,我省各党政机关2004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,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。
    一、 1、山东省2004省直机关公务员招考报名时间 :2004年5月18-24日。采取统一时间、网上报名、网上确认、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;报名网址:www.rsks.sdrs.gov.cn(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)
    2、省直机关的招考简章,由省委组织部,省人事厅在 山东人才网www.sdrc.com.cn 、山东人事信息网www.sdrs.gov.cn 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.rsks.sdrs.gov.cn 予以公布。
    3、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、报名办法、考试内容等,由省委组织部另行通知。
    4、市级以下机关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录用计划、资格条件、报名办法、考试办法有关具体事宜,由各市组织、人事部门根据规定制发《招生简章》予以公布。
    二、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科目:申论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。面试内容:担任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笔试时间定于6月5日。
    三、报名条件:
    1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 
    2、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)
    3、在职人员报考省直机关,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、两年以上工作经历(200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)、工作单位在山东且有山东常住户口。
    4、凡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(含农民合同工),符合条件的报考我省各级机关时不受户籍性质限制。
    5、(1) 2004年部分国家计划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(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)可参加报考。
       (2) 报考省直机关的具体条件是:全国范围内的毕业研究生、双学士学位毕业生、优秀本科毕业生(或中共党员、校级三好学生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二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)。
       (3) 应届毕业生报考市级以下单位,在山东范围内不限生源所在地。
       (4) 应届毕业生报考市、县、乡机关的具体条件由各市确定。
       (5) 乡镇机关的招考对象主要是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大专以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农民、退伍战士;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报考县级机关
    6、报考省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,工作经历、学历等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。公安、司法等系统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,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    7、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(不含选调生),不能报考;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。
    8、定向、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,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。
    9、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,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。
  注:招考简章将于近期在山东人才网刊登。

(来源:5月1日齐鲁晚报、山东商报、济南时报)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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