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 职务大类: | 服务 | 职务细类: | 司机 |
| 招聘人数: | 1 | 招聘时间: | 2011-4-13至2011-4-14 |
| 基本薪资: | 1400 | 其他薪资: | 工作日午餐补助,节日补贴按照编内人员标准的30%发放。中心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、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。 |
| 工作地点: | 济南市 |
| 职位描述: | 小车司机 |
| 工作内容: | 小车司机 |
| 性别要求: | 不限 | 年龄要求: | 18-35 |
| 最低学历: | 其他 | 工作经验: | 3年 |
| 优先考虑: | 复原军人或有小车司机经验者优先。 |
| 其他要求: |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(二)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三)三年以上熟练驾驶经验,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、服务意识。熟悉济南及省内城市的交通路线。
(四)济南本地户口,能适应不同时间段出车任务。
|
| 补充说明: | 一、招聘事宜
1. 报名:应聘人员下载《山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报名表下载请登录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www.sdadr.gov.cn),如实填写后于4月15日前发至sprzzx@163.com。
2. 资格审查:中心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,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到中心提交以下证明材料:报名表,身份证,驾驶证,学历证,在职人员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、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有关材料。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有关材料的,视为弃权。
4. 面试:中心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,选择进入面试人员,通知面试。
5. 考核体检: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。
6. 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二、聘用
一经聘用,应聘人员与山东培森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山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工作。
三、相关待遇
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~1200元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,月工资1400~1500元,工作日午餐补助,节日补贴按照编内人员标准的30%发放。中心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、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 山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
地址:济南市解放路11号。联系人:黄传海,办公电话:0531-***。
2. 山东培森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济南市经六路153号(山东省职业介绍中心,济南三中对面)。联系人:周老师,办公电话:***。
|